发布时间 : 2025-05-28
作者 : 曾龄英 肖鹏
来源:平谷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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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异丙帕酯和丙帕酯、美托咪酯、依托咪酯类似,属第二类精神药品,常用电子烟为载体,勾兑在电子烟中吸食,俗称上头电子烟。吸食后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刺激,导致兴奋、幻觉等症状,长期使用还会导致身体和精神上的严重依赖,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精神问题,对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桃子警官在此提醒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勿出于好奇尝试“上头电子烟”,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