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年轻女性
因轻信他人或放纵青春
成为毒品的牺牲品
而最先引诱她们吸毒的
甚至往往是她们最亲密的男友或丈夫
17岁,花一般年纪的她
为“爱”吸食依托咪酯
“上头、上瘾、更上刑”
2006年8月出生的小婷(化名),在初中辍学过早进入社会,结识了有诈骗罪前科的申某,后二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并共同居住,小婷在申某的引诱下开始吸食“烟弹”(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为“以贩养吸”,2023年9月,小婷、申某与黄某等人一起到岳阳市购买了约10克毒品依托咪酯,由他人将依托咪酯制成“烟弹”。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日,小婷在他人的蛊惑下,向其闺蜜赵某某和好友何某、阮某某三人各贩卖了一次“烟弹”,违法所得共计400元。期间,小婷容留何某等多人一起在其租住的公寓内吸食“烟弹”一次。

法院审理认为,小婷伙同他人或单独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考虑到小婷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小婷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小婷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