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妇联,各社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妇联十二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妇联改革,发挥执委在各级妇联干部中的引领作用,把妇联执委引领妇女思想、服务妇女发展、联系妇女群众的作用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妇联系统学党史、颂党恩、办实事,市妇联拟于2021年12月在全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基层妇联执委领办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本次项目领办人为益阳辖区内的村(社区)妇联主席。
二、项目范围
(一)性质:申办项目须为公益性、非盈利性项目。
(二)规模:本批次项目共设立1万元项目10个。
(三)内容:回应基层妇女儿童现实需求、解决妇女儿童“急难愁盼”、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促进群众对党和国家认同感,可复制可推广的微项目、微改革、微切口工作。项目方向:思想政治引领、妇联组织建设、女性素质提升、乡村振兴、家庭儿童工作等,具体内容由申报单位和项目领办人根据基层妇女儿童需求设计。
(四)实施层级:在村(社区)行政区域实施
(五)项目执行时间: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
三、项目经费
市妇联建立10万元(其中10%用于日常管理费用)的执委领办项目专项资金,负责10个项目实施。
四、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和海选(2021年12月14日之前)
即日起接受项目申报,填写《益阳市各级妇联执委领办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申报书》(可登录益阳妇女联合会官网《网站公告》栏目下载文件,网址http://fulian.yiyang.gov.cn/),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522963824@qq.com(电子邮件名称统一规定为“XX县XX乡+项目名称”),同时将纸质档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由申报单位签字加盖公章后寄送至益阳市妇联办公室(梓山西路8号市政府大楼721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4日。
(二)项目评定(2021年12月17日之前)
市妇联组建由市级妇联执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共同组成的评审组根据项目计划书现场评定10个正式入围项目。
(三)项目实施(2021年12月-2022年9月)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正式签约后,领办人按照项目计划书执行项目,注重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信息上报等工作。村(社区)对承办的项目需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专家组将对项目整个实施周期进行全程督导,并在6月底进行一次中期评估。
(四)项目评审和结项(2022年11月20日前)
项目成果展示,项目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估,并进行经验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妇联要高度重视此次执委领办项目工作,积极动员辖区各级妇联执委设计项目、领办项目,择优选送项目。要求区县(市)妇联至少选送1个项目。项目所在地区县(市)妇联要对选送的项目进行初审、把关,并实时指导督办。
(二)确保按时报送。各单位12月14日前将项目计划书按要求报送到位。
附件: 1.“我为群众办实事”基层妇联执委领办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分配表
2.益阳市基层妇联执委领办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申报书
益阳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2月8日